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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警緝獲逾2公斤冰毒 捕一無業印尼毒販
出版日期: Wednesday, November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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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廿八日訊】斗湖警方今天宣佈偵破一宗重大毒品案,成功緝獲重達2公斤的冰毒,同時逮捕了一名涉案的22歲的印尼男子。被捕嫌犯相信是一名毒販,他將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下接受調查,在此法令條文被提控及罪名成立者,將面對死刑的刑罰。

斗湖代警區主任阿西朱基菲里警監於今午三時在斗湖市區警察總部會議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偵破這起案件的消息。

他說,警方肅毒組執法人員於本月23日凌晨12時05分,根據線報,在莎賓都商場(Sabindo Square)一間旅館大廳內埋伏,發現一名攜帶行李箱的可疑男子,於是指示該名男子解開行李箱的密碼鎖,以讓警方人員進行檢查。

冰毒藏鐵觀音茶袋

阿西朱基菲裡警監說,有關可疑男子的態度在開始時表現得極不配合,惟最終還是聽從警方的指示把行李箱密碼打開後,執法人員在行李箱內搜出兩個鐵觀音茶葉包裝袋,接著再仔細檢查並發現相關茶葉袋裡藏放一包類似晶狀的冰毒。

有關男子和冰毒一起被帶回警局作進一步調查,經秤稱確認,警方在此案中查獲的冰毒的重量達2054公克,市價總值14萬令吉。

被捕嫌犯經尿液檢驗之後,對冰毒呈陽性反應,被證實是一名吸毒者。

若罪成必判死刑

代警區主任阿西朱基菲里警監披露,因藏毒被捕的嫌犯來自印尼,現年22歲,武吉斯籍,無業,居住在此間丹絨巴都拉勿越南村。

目前警方已經獲得法庭批准,將嫌犯延扣7天(11月26日至12月2日)做深入調查,並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來調查此案,若嫌犯一旦在此條文下被定罪,將會面臨唯一死刑刑罰。另外,嫌犯也面臨警方以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吸毒)條文提控,此條文刑罰可判處罰款最高不超過5千令吉或判監不超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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