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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土地及測量局高官與金礦公司高管
被控行收賄推動金礦開採業務否認有罪
出版日期: Monday, Septembe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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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28日訊)沙巴土地及測量局一名助理總監與一家金礦公司高管於週一(9月28日)在特別貪污法庭各面對3項涉及斗湖金礦開採業務的18,000令吉行賄和收賄控狀。他們否認所有罪狀,要求審訊。

現年60歲的沙巴土地及測量局礦產部門合約處助理總監羅伯特羅賓米利普以及60歲的Wullersdorf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員張子堅(譯音),在法官安迪拉扎利賈亞(Andi Razalijaya A. Dadi)否認有罪。

張子堅在《2009年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反貪會)法令》第17(b)條文下被控提供賄賂,而羅伯特則根據第17(a)條文被控收受賄賂。

根據控狀,張子堅涉嫌以總計18,000令吉的現金貸款作為引誘,以協助推動由 Wullersdorf Resources 管理的金礦開採業務。

這些涉案交易分三次在亞庇不同地點進行:最初於2024年4月在Taman Fortuna的一家餐館交付10,000令吉,隨後於2024年10月交付3,000令吉,以及於2025年10月在當地餐館交付5,000令吉。

來自反貪委會的主控官諾山沙哈隆要求地庭法官安迪拉查里再也擇期過堂,並建議將兩名被告的保釋金各設在1萬令吉。兩名被告的主辯律師拿督藍星則向法官求情,盼減低保釋金。

藍星律師指出,張氏是有關資源開發公司的首席執行員和執行董事,而羅伯特則已於今年6月25日退休,但以合約方式獲委擔任土地與測量局助理總監。

法官經考量後,擇定案件於10月27日進行審前管理,並擇期明年1月11日至13日展開審訊。他也批准兩名被告各以8千令吉保釋金和2人擔保外出,兩人需每個月1次向反貪委會報備行蹤,護照需交由法庭保管。

兩名被告的律師團成員包括陳威傑律師、柏恩埃莫律師和貝薇莉艾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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