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警方籲勿酒駕或毒駕
違法害人害己後果嚴重
出版日期: Sunday, September 0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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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五日訊】訊斗湖警方交通組提醒公眾,切勿在酒精或毒品影響下駕駛,以免因一時疏忽釀成交通事故,導致自己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傷亡,並為家人及自己帶來終身遺憾。
斗湖警方交通組通過斗湖警區總部官方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提醒,強調酒後或受毒品影響駕駛,並導致他人死亡或受傷,並非小事,而是嚴重違法行為。
警方指出,在酒精或毒品影響下駕駛車輛,進而造成死亡或傷害,可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4條。根據警方發布的資訊,相關罪行一旦成立,首次違法者可面對最高10年監禁及5萬令吉罰款;若屬於重犯,則可面對最高20年監禁及10萬令吉罰款。
此外,違法者的駕駛執照也可被吊銷10年,並在規定期間內不得申請新的駕駛執照。
警方借此呼籲駕駛人士,切勿在飲用酒精飲料後駕車,也絕對不要在毒品影響下駕駛。
警方同時提醒車主及公眾,不應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資格,或身體及精神狀態不適合駕駛的人士。
警方強調,道路安全不僅關係到駕駛者本身,也涉及家人以及所有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因此每個人都有責任遵守交通規則。
警方以“不要在道路上拿生命冒險”為呼籲,提醒公眾安全抵達目的地,避免讓一時的錯誤演變成一生的遺憾。
警方也強調,預防道路事故是社會共同的責任,需要警方與民眾攜手合作,共同營造更加安全的斗湖社區。
警方呼籲:珍惜自己、家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切勿酒駕或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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