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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配合世界杯扫荡非法赌球
迄今331人落网投注额逾262万
出版日期: Monday, June 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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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9日讯)配合2026年国际足联(FIFA)世界杯赛事,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通过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于全国展开“SOGA XI行动”(Op SOGA XI),严厉打击无牌体育博彩及网络赌博活动。截至目前,警方共展开293次突击行动,扣留331名涉嫌非法赌球及网络赌博的男女,并侦破185个涉及赌博活动的网站及社交媒体平台。

武吉安曼刑事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古玛今日发文告指出,这项全国性执法行动于2026年6月11日至7月19日进行,并联合多个执法机构展开战略合作,尤其是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SKMM),重点监控网站及社交媒体上的赌博宣传及广告,以遏止世界杯期间非法赌球活动激增。

他指出,行动期間,警方共展开293次突击检查,扣留331名嫌疑人,其中312人为男性、19人为女性;被捕者包括234名本地人士及97名外籍人士。

他說,行动中,警方起获现金14万5005令吉09仙,并发现涉案投注金额高达262万5529令吉46仙。

他說,与此同时,执法单位也侦测到185个涉及足球博彩及赌博宣传的网站、网络平台、手机应用程式及社交媒体账号,并将联同SKMM展开封锁网站及移除相关内容的行动,以切断非法赌博宣传渠道。

警方表示,所有落网者已被带往相关警区总部(IPD)协助调查,并将依据多项法律条文采取行动,包括《1953年博彩法令》第6(1)、第6(3)、第4(1)(c)及第4(1)(e)条文。

《1953年博彩法令》第6(1)条文(Seksyen 6(1) Akta Pertaruhan 1953)

任何人在公开赌博场所下注,或通过任何建筑物内的博彩收注人(庄家),或以任何方式参与投注活动,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长6个月;或两者兼施。

《1953年博彩法令》第6(3)条文(Seksyen 6(3) Akta Pertaruhan 1953)

任何人在任何地点担任博彩收注人(庄家)角色,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且不超过20万令吉;以及

监禁最长5年。

《1953年博彩法令》第4(1)(c)条文

任何人管理、经营或协助管理任何作为公开赌博场所或博彩资讯中心(无论设于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的地点,或以任何方式招揽、引诱他人从事任何违反《1953年博彩法令》的行为,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不超过20万令吉,以及最高5年监禁。

《1953年博彩法令》第4(1)(e)条文

任何人以口头、书信、通告、公告、贴纸、印刷品、文字、图片、标志、广告或任何其他方式,宣传、展示、发布,或促使他人宣传、展示或发布有关公开赌博场所或博彩资讯中心(无论设于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的资讯,或以任何方式招揽、引诱他人从事违反《1953年博彩法令》的行为,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不超过20万令吉,以及最高5年监禁。

此外,针对没有合法证件的外籍人士,警方也将援引《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并可处以不超过6下鞭刑。

警方也将援引《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展开进一步调查,以追查非法赌博活动所涉及的资金流向、犯罪收益及相关违法行为。

警方强调,将持续加强执法力度,并与相关机构密切合作,全力打击非法赌球及网络赌博活动,尤其是在世界杯赛事期间,确保不法集团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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