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就沙巴水門案判決提出上訴
要求加重前局長刑罚
一并挑战同案被告无罪裁决
出版日期: Monday, June 0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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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1日訊)控方已正式提出上訴,要求對前沙巴水務局局長阿旺達希爾判處更重的刑罰。
此前,他因洗黑錢罪被判處8年監禁以及2億8,430萬令吉的罰款。
大馬反貪污委員會發表聲明指出,控方已於5月25日遞交上訴申請,這距離亞庇地庭對這宗轟動全全國的案件做出判決還不到一週。
反貪會表示,控方同時也針對達希爾的妻子弗基雅以及前沙巴水務局副局長林南炳洗黑錢罪名成立獲釋並無罪釋放的判決,一併提出上訴。
達希爾、弗基雅與林南炳是在2019年被共同控,三人共面臨37項涉及金額高達6,157萬令吉的洗黑錢指控,以及非法持有奢侈品的罪名。
其中,達希爾面臨12項控狀,弗基雅則在《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下被控19項罪名。此外,兩人還共同面對2項指控。
至於面對4項控狀的林南炳,則被指控在2016年10月13日至11月8日期間,非法持有高達238萬令吉的現金。
今年5月19日,達希爾被裁定12項涉及4,500萬令吉的洗黑錢罪名全部成立。法院判處他每項罪名監禁8年,但諭令所有刑期同時執行(總計坐牢8年)。
他同時被判罰款2億8,430萬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須以額外78個月的監禁代替。
不過,法庭批准暫緩執行監禁和罰款的申請,以等待他在高庭的上訴結果,並允許他繼續保釋在外。
同時,法庭也下令將涉及所有被告的財產充公申請,延後至整個上訴程序結束後再行處理。(F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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