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議會通过新法規範建築物及土地分層地契
地主延遲申請分層劃分最高罚百万
出版日期: Thursday, April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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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卅日訊】 沙巴州立法議會通過一項新的《2026年土地(分層地契)法令》,以規範建築物及土地的分層地契(Subsidiary Titles)﹐解決本州長期以來許多業主無法獲得分層地契的苦惱。
首長署助理部長拿督依斯寧表示,新法令將取代1972年法令,並對延遲申請分層劃分設定25萬令吉至100萬令吉的罰款。
他說﹐這項重組將使現有法律框架更清晰、更有系統。
它涵蓋了建築物與土地,包括擁有兩棟或以上建築物的土地。
他表示,新法令共有8個部分及54項條文,而1972年法令僅有7個部分﹐土地擁有人在出售或同意出售分層單位後,必須申請分層劃分。對於已竣工建築物,必須在法令生效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至於較後完工的建築,則須在取得主體結構證書(superstructure certificate)後3個月內申請。
他指出,新法令也規定過渡至電子分層地契登記制度,並允許註冊官使用電子簽署。
此外,新法令擴大執法權力,包括授權官員可:進入相關場所展開調查、查閱電腦資料、扣押文件或物品
防止紀錄遭篡改、對妨礙執法者採取行動。
他說﹐法庭可命令土地擁有人在指定期限內申請分層劃分或簽發分層地契。已被廢除1972年法令,但設有過渡條文以確保制度延續。
他表示﹐根據舊法提出但尚未完成的申請,將視為在新法下繼續有效;現有分層地契及登記冊亦將持續有效,直至重新處理或更換為止。
多名議員參加辯論對此法案時﹐皆異口同聲對該法令巷表示歡迎﹐因為許多業主因為沒有分層地契﹐要出售產業時面對問題﹐如果發展商不幸破產了﹐更使業主們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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