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未成年妹妹
兄長入獄15年打10鞭
出版日期: Friday, April 24, 2026
文本大小:
(亞庇廿四日訊)一名男子被控於5年前強姦未成年的妹妹,對控狀俯首認罪的他,遭法庭判決入獄15年兼鞭笞10下。
該名24歲的兄長乃被控於2021年12月的某晚9時許,在必打丹洛交宜工業區一間二手物品商店的員工住宿,強姦當時年僅15歲的妹妹,觸犯刑事法典第376(3)條文。
案情指受害者向警方報案稱,她從12歲開始便陸續遭到長兄性侵害,最後一次是在2021年的12月某晚。她當時住在被告的員工住宿,受害者是晚因未鎖上房門,而遭被告闖入。被告過後要求受害者與他發生性關係,但遭到拒絕。
被告隨後霸王硬上弓,並威脅受害者若不順從,將把他趕出家門,同時將傷害父母。被告飽嚐獸慾後,離開受害者的睡房。長期蒙受身心折磨的受害者,最終於2025年10月初向警方報案,經院方檢驗後證實她曾遭到性侵犯。警方隨後於2025年10月17日將被告逮捕法辦。
被告承認罪狀,向地庭法官再尼費薛求情,盼減輕刑罰。副檢察司法兹里爾則要求法官從重量刑,指被告利用了家人之間本應存在的信任,對受害者犯下了人神共憤的罪行。他也指出,受害者遭施暴後所承受的身心創傷,是根深蒂固、長期持續,且往往無法完全被治癒。
他續說,被告是受害者的長兄,受害者當時尚未成年。被告在犯案時利用自己在家庭的長兄地位,迫使受害者感到害怕,並威脅受害不能反抗和揭露其獸行。
法官經考量後,判決如上述,被告的刑期從被捕日算起。他也喻令被告在服刑期間,接受心理康復輔導。
Facebook
Instagram
Twitter
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