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批准國家石油公司
挑戰砂拉越規範油氣領域州法令
出版日期: Monday, March 16, 2026
文本大小:
圖片:(AFP)
(布城16日訊)聯邦法院批准國家石油公司就砂拉越數項規範石油與天然氣領域的州法令提出憲法挑戰。
馬來亞首席大法官拿督哈欣哈姆扎以單一法官身份審理此案,在聽取國油代表律師賽勒斯達斯與邱源發(譯音)、砂拉越州律政司賽菲里阿里,以及州政府法律顧問JC Fong的陳詞後作出上述裁決。
法官表示:「(國油)已達到讓法庭審理其請願的門檻。」
較早前,達斯指出,砂拉越州立法議會通過修訂多項州法令,包括《天然氣分配法令》(DGO)及《石油開採法令》,已違反《聯邦憲法》第九附表第1(a)、8(c)、8(j)及11(c)條的規定。
他說,上述條文涉及合約、貿易、礦產資源開發,以及能源與電力的生產與分配等事項。
達斯告訴法庭,只有國會下議院才有權就這些事項立法,而非州立法議會。
他補充,2023年通過的《天然氣分配法令》修正案,實際上使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leum Sarawak Bhd,Petros)成為砂州唯一的天然氣整合商,間接「取代」國油在當地的角色。
馮健偉則反對國油提出憲法挑戰的申請,理由是相關申請應在高等法院提出,而非直接提交聯邦法院。
他強調,砂拉越州議會在通過相關法令時,是在其權限與管轄範圍內行事。
代表聯邦政府出庭的聯邦高級律師阿末哈尼爾漢巴利則告知法庭,布城方面不反對國油繼續推動這項憲法挑戰。
他補充,案件應進入全面審理階段。
隨後,哈欣下令國油在21天內提交請願書,詳細列明所挑戰的法令及相關條文。
國油此前表示,提出法律行動是為了讓聯邦法院對適用於砂拉越石油產業的法律地位作出最終裁定。
國油指出,此舉也是為確保其在砂州的業務運作完全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律及監管程序。( FMT)
Facebook
Instagram
Twitter
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