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駁回土團黨申請
四沙巴國會議員議席不騰空
出版日期: Saturday, January 1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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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九日訊】為期三年的法律爭議正式落幕。聯邦法院以多數裁決駁回土團黨申請上訴准令,意味該黨要求宣告4名沙巴國會議員因倒戈而騰空議席的行動宣告失敗。
法官娜麗妮帕特瑪納登與柯林西奎拉組成多數意見,認為案件不符合《1964年司法法令》第96條所規定的上訴門檻;主審沙砂首席大法官阿茲莎‧納瓦維則提出不同意見。
娜麗妮指出,本案涉及的是憲法層級的司法檢討,而非一般行政檢討,且牽涉國會議長依據聯邦憲法行使的權力。根據憲法第63與第72條,與國會程序相關的事項不具可審性,法庭須尊重權力分立原則與國會特權。
她強調,除非議長明顯越權,否則法庭不會干預或檢視議長依憲法行使的裁量權。本案中,議長是依據第49A條文行權,相關權力亦已獲聯邦法院既有判例確認,並不存在法律含糊之處。
她進一步裁定,土團黨未能跨越可審性門檻,即使准予上訴,亦不具合理勝算。
不過,阿茲莎在不同意見中指出,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尤其在修憲辯論期間,國會議員曾對議長是否可全權裁定議席懸空提出關切,相關判定理應建基於事實,而非完全由議長酌情處理,相關可審性問題應交由法庭辯論。
此前,高庭於2023年4月17日駁回土團黨的申請,上訴庭去年維持原判,案件最終上訴至聯邦法院。
土團黨原本起訴國會議長佐哈里阿都,指其拒絕在4名國會議員表態支持由首相安華依布拉欣領導的團結政府後,宣告議席懸空,構成違法。涉案議席分別為吧巴(阿米占莫哈末阿里)、三腳石(凱魯菲道斯)、蘭瑙(喬納丹亞辛)及實必丹(末巴里慕沙)。
上述4人於2022年大選時以沙民盟名義上陣,當時土團黨仍是該聯盟成員,其後沙民盟在大選後與土團黨分道揚鑣。
在庭審中,土團黨由阿茲哈哈倫等律師代表;國會議長則由聯邦高級檢察官阿末哈尼爾等人代表;4名國會議員亦各自委派律師出庭。
反跳槽法未落實
羅納建廸:國會須修法或廢止
沙巴土團黨主席拿督斯里羅納建廸指出,他尊重聯邦法院以2比1作出的判決,駁回馬來西亞土著團結黨針對4名前黨員跳槽的申請。
他在臉書發文指出,然而,此判決明確顯示反跳槽法的精神與立法初衷未能得到有效落實,使該法在執行上形同虛設。
他寫道:"立法若無法反映制定者的意圖、精神與目標,不僅法律本身軟弱,還只是象徵性的規範,對民主制度的完整性與人民委托毫無實質影響。"
他寫道:"此一發展凸顯國會亟需檢討、修訂並強化相關法律,使其真正能遏制背棄民意的行為,保障政治穩定,並建立在原則、問責與責任之上。
"若國會無意或不敢修正這些明顯缺陷,不如乾脆廢止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