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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閩內貿局展示去年執法成果
檢查逾1萬7千商業場所
充公超26萬令吉違例商品
出版日期: Saturday, January 1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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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總監祖來達與執法組成員展開檢查行動。
【本報納閩九日訊】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執法組於2025年取得執法成果,在檢查17,428間商鋪中,充公總值達26萬3041令吉涉及違例的物品。

該局執法組今日指出,在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共對納閩島17,428間商業場所進行檢查,並由此立案131宗,涉及多項法令,包括: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牟利法令(68宗)、1972年度量衡法令(39宗)、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11宗)、1999年消費者保護法令(7宗)及2011年商品流通法令(6宗)。

期間,充公物品總值達26萬3,041令吉32仙、罰款(複合)總額7萬1,300令吉、法庭罰款合計12萬3,500令吉。

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表示,該局採取平衡執法策略,在依法執法的同時,也通過宣導活動與下鄉走訪,為商家提供曝光、教育與指導,協助他們更好理解並遵守現行法律條文。

該局強調,標示價格是基本經商要求,可讓消費者進行透明比價、避免混淆,並保障消費者免受價格欺詐與操縱行為侵害。商家受促確保所有商品與服務清楚、易讀且準確地標價。

此外,商家亦被提醒遵守良好商業操守,包括不藏匿或走私受管制的補貼商品,以及不任意調漲商品與服務價格,以免面對法律行動。

另一方面,納閩一家餐廳業者因未在陳列售賣的飲料上標示價格,已被援引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牟利法令(法令723)採取執法行動。有關行動是納閩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局執法人員接獲消費者通過官方KPDN電子投訴系統(e-Aduan)所作投訴後展開檢查的結果。

在另一項獨立檢查中,一名便利店商家同樣因未在售賣商品上張貼標籤、標誌或現金售價標籤,而在同一法令下被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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