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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呈阴性 黄明志涉毒案或无罪!
出版日期: Thursday, December 1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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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歌手黄明志的吸毒案或无罪!

黄明志涉嫌吸毒案件今日(18日)在吉隆坡第三刑事推事庭过堂,但其代表律师郑清丰告知推事阿伦佐蒂,当事人因病无法出庭,并向法庭呈上病假单及医药报告。

随着黄明志缺席,法庭将择日再对案件进行过堂,而主控官薇维阿丝妮塔告知法庭,控方已经获得案件的相关检验报告,因此要求择定最近的日期再次过堂。

而郑清丰则在庭上告诉推事,他从控方得知,其当事人的检验报告呈阴性,因此同意在最近的日期过堂,并建议日期定于下周一(22日)。

阿伦佐蒂最终批准,案件将在本月22日再次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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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清丰随后在法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证实被告知当事人的检验报告对毒品呈阴性反映,而控方有可能会因此撤回控状。

另一方面,黄明志的拥毒案件则今日在吉隆坡第一推事庭过堂,同样由郑清丰向法庭告假。

主控官法哈娜告知法庭,控方已经获得此案的化学报告,而推事阿蒂嘉择定案件将在2026年1月19日再次过堂。

郑清丰在接受访问时证实,其当事人在昨日确诊A型流感,获准3天病假。

至于拥毒案件的化学报告,他表示,本身还未掌握详情,一切有待明年1月19日过堂才揭晓。

新闻背景:

黄明志是在10月24日,在吉隆坡第一及第三刑事推事庭分别被控1项拥毒及1项吸毒罪,但他皆否认有罪。

根据报道,他在第一刑事推事庭被控于10月22日下午大约4时30分,在吉隆坡一家酒店一间客房,拥有5.12克疑为摇头丸的毒品,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法令,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但不超过5年和不少于3下但不超过9下的鞭笞刑罚。

而在第三推事庭,他被控于10月22日傍晚7时15分,在吉隆坡金马警区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办公室的厕所内,经尿检结果后,被发现体内含有安非他命、冰毒、克他命及四氢大麻酚(THC)的毒品成分,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吸毒)。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并得接受为期2年但不超过3年的监督。

由于黄明志否认有罪,最终两项案件个别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

台湾网红谢侑芯于今年10月22日,在吉隆坡悦榕庄酒店死亡,而现年42岁的黄明志是在11月3日被指卷入这起命案,续被揭发早在10月24日已因拥毒和吸毒罪被控上法庭。

警方随后在11月5日传召黄明志协助调查命案,并将他延扣6天至11月13日后,获准口头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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