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聞 :


主页 / 本地新聞
烏必犯罪集團案
首腦認罪入獄5年 1成員監3年
出版日期: Thursday, June 05, 2025
文本大小:


檔案照
(亞庇五日訊)“烏必犯罪集團”(Gang Upik)案的首腦改口承認罪狀,遭高庭判決入獄5年。另一名成員則在交替控狀下認罪,遭高庭判決入獄3年。

42歲的拿督馬斯蘭沙尼乃被控於2015年至2023年12月24日之間,在亞庇地區成為“烏必犯罪集團”的成員,並協助該集團進行犯罪活動,觸犯刑事法典第130V(1)條文。

案情指被告曾參與多宗涉及販運毒品的案件,包括協助2016年在斗湖發生的販運毒品案、2017年發生在孟加達的販運净重4.6公斤冰毒案、2020年發生在斗湖的販運净重53公斤冰毒案和2023年發生在斗湖的毒品案。

被告承認罪狀,由辯護律師哈密依斯邁向高庭法官拿督林福龍博士求情,指被告育有9名子女,並已對罪行感到懊悔,選擇在審訊前認罪。被告承諾不再重犯,盼對初犯的被告從輕發落。副檢察司拿督納兹蘭山則要求高庭法官從重量刑,指被告協助和參與多宗州内發生的嚴重毒品罪案。

高庭法官經考量後,認為被告有懺悔意願,顧念初犯遂判決他入獄5年,刑期從2023年12月25日被捕算起。

47歲的顏義忠(譯音)則在交替控狀下,被指於2023年初至2023年12月24日,在亞庇地區協助“烏必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觸犯刑事法典第130W條文。案情指被告參與如首腦相同的毒品案件,協助“烏必犯罪集團”達成犯罪目的。

被告承認罪狀,由辯護律師拿督藍星代為向高庭法官求情,指被告已對罪行感到懊悔,選擇認罪,盼輕判初犯的被告。副檢察司則要求高庭法官從重量刑,並從案件的嚴重性做為判刑考量。

高庭法官遂判決被告入獄3年,刑期從2023年12月25日被捕算起。隨著高庭今天的判決,迄今已有12名“烏必犯罪集團”的成員,在認罪後遭判決入獄服刑。

另一方面,此案的另3名被告祖卡哈杜欣(38歲)、再沙費安再尼(45歲)和拉曼布里京(44歲)將面對審訊。

高庭法官鑑於祖卡哈杜欣目前仍在斗湖高庭面對一宗毒品罪案的審訊,因此撤銷原定於6月11日至13日的審訊日期。案件將於7月15日開審,3名被告續遭延扣,至案件審結。




关注我们  


关注我们            



今日本地熱門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今週熱門新聞


视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