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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严打违规招牌 提醒商家依法行事
出版日期: Saturday, October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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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8日讯)吉隆坡市政厅将持续严厉打击违规招牌的现象,截至本月16日,市政厅已针对没有使用马来文字的招牌开出20张违规通告和10张执法通告。

此外,市政厅也发出1张外语文字比马来文字大的违规通告,以及211张无广告执照违规通告。

市政厅今日发文告提醒辖区内的商家们,所悬挂的招牌必须遵守1982年广告条例(联邦直辖区)和2023年执照指南。

“被采取行动的地区包括孟加拉拉依达曼3路、甘榜阿达路、燕美路、柏丽玛2路、古仔路、大城堡路等。”

文告说,此举是为了确保所有商店招牌都有遵循1982年广告条例(联邦直辖区)UUK3(1)和UUK3(2),使用马来文字和被批准的视觉效果,令市容更整齐。

文告强调,所有场所的招牌必须使用马来文,也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在尺寸和位置上须以马来文为优先。

“招牌的审批是获得综合执照批准的一部分,每项申请都必须通过市政厅的电子执照系统进行处理,并且必须符合市政厅设定的文件和条件。”

在这当中,使用正确的马来文、通过国家语文出版局审核、确保马来文字比其他语言字体更大是重要的条件之一 。

市政厅也说道,在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1965年公司法令 或1966年社团法令注册下的公司品牌,是无需被翻译为马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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