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護3非法移民
餐廳東主罰1萬5千
出版日期: Thursday, August 0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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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庇卅一日訊】一間餐廳的東主被控為3名非法移民提供庇護場所,他承認罪狀,遭法庭判罰款1萬5千令吉。
28歲的劉俊傑(譯音)被控於3月26日早上11時23分左右,在擔波羅里鎮一間餐廳,為3名年齡分別為28歲、32歲和30歲的菲律賓籍女子提供庇護場所,並知悉她們沒有合法的身份證件,觸犯移民法令第55E(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55E(2)條文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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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承認罪狀,向地庭法官諾哈菲查求情,盼以罰款輕判初犯的他。來自移民局的主控官阿兹查阿末則要求法官依法嚴懲,以儆效尤。
法官經考量後,判決被告每庇護一名非法移民罰款5千令吉,共罰款1萬5千令吉或以60天的牢獄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