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稅務18萬人禁止出國
出版日期: Tuesday, April 0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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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慧英表示,稅收局是通過發函,電郵與致電欠稅人方式追稅。
【吉隆坡一日訊】截至今年2月29日,我國有超過18萬人因拖欠稅務,遭內陸稅收侷限制出境!
財政部副部長林慧英披露,截至今年2月29日,國內有18萬2666人遭到內陸稅收侷限制出境,其中17萬1571人是拖欠個人所得稅,另外1萬1095人則是因拖欠產業盈利稅而被限制出境。她說,國內多個機構和單位包括大馬內陸稅收局(LHDNM)、大馬皇家海關及破產局等,能夠對拖欠政府機構債務者,向大馬移民局列出黑名單,以限制他們出境。“內陸稅收局是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04條文和75A條文,以及《1976年房地產收益稅法令》第22條文之下,對尚未繳清拖欠稅款者,採取限制出境的行動。”
林慧英周一(4月1日)是在國會上議院,答覆上議員拿汀羅絲蘇雅蒂的提問時表示,內陸稅收局在執行限制出境前,將會對欠稅人發出多封催繳欠款的警告信函,並且發出電郵提醒欠稅情況,也會致電欠稅人催繳欠款。
“但是,倘若欠稅人冥頑不靈,沒有在指定的期限內繳清欠款,才會執行限制出境。”她說,為了避免因欠稅而遭到限制出境,內陸稅收局通過各平台提醒納稅人在出國前,務必先檢查是否有欠稅記錄及出境限制狀態。
“納稅人可以通過MyTax 網站查詢欠稅情況,而大馬移民局官網也能查詢限制出境的狀態。”
針對那些在機場離境處被扣留的納稅人,林慧英則表示,移民局官員將協助這些納稅人與內陸稅收局官員聯繫,當稅收局收到納稅人的付款證明後,便會立即解除他們的限制出境。“倘若納稅人已經償還所有欠款,則應該主動通知內陸稅收局,以將他們的名字從出國黑名單中移除。”
“納稅人在償還款項後,應保留付款收據,以作為要求內陸稅收局移除出國黑名單時的證據。”